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及自查样表
更新时间:2021/3/24 14:30:12访问量:(0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本学期工作安排,我校拟定于4月初启动新一轮固定资产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轮自查核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4月)为各单位自查,第二阶段(2021年5月)由财务处、国资处和后勤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单位现场核查。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资产自查工作,并完成自查报告(含固定资产存在问题清单)、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含总表和按房间统计的分表)、拟处置资产一览表。

一、 清查范围:本次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清查时间:自查时间从2021年3月24日开始至2021年4月30日截止。其中资产较少(总资产300条以下)的部门两周内提交自查报告,资产较多的部门一个月内提交自查报告。现场核查由4月16日开始至5月31日截止。

三、清查方式: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和财务处、资产处、后勤处联合复查的方式。首先由各部门以学校的固定资产账目为基础,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逐项核对,主要核查三类问题:

1.核查账实相符情况:有账无物资产,有物无账资产都要如实汇总。

2.核查标签粘贴情况:检查标签缺失或污损的情况,整改时统一补打标签。

3.核查资产使用状态:检查资产在用,闲置还是待报废,作为下一步资产管理工作的依据。

自查资产情况要以存放地点为单位汇总(房间或者室外固定场所),部门自查完成后要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方式,完成期限以及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说明:

1、如果需要资产系统的固定资产账目电子版,请联系国资处李稣荻老师,联系电话:65501551。

2、清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国资处65502018、65501551咨询 。  

3、资产系统中的部门名称如有变动,请出具说明,部门负责人确认盖章后,交综合楼1203,统一修改。

4、自查报告及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签章后交至综合楼1203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gyzcglc@zznu.edu.cn。

5、固定资产存在问题清单、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拟处置资产一览表样表见附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3日

郑州师范学院2021年固定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XXX2021年固定资产自查分表.xlsx

XXX2021年固定资产自问题清单.xlsx

XXX2021年拟处置固定资产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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